临沂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设有27个教学单位、5个校级研究机构,建有省级科研平台17个,现有招生本科专业7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型11个,化学、工程学、植物和动物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化学学科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培育学科。现有全职院士2人,国家杰青2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2人、国家级青年人才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泰山学者系列等省部级人才29人。
现面向海内外延揽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3人,其中高级岗位107人,中级岗位30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临沂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临沂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一)第一层次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研究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取得卓越成就,符合山东省《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所列“杰出人才”或具备相当水平的杰出人才。
(二)第二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深厚,在国内外具有很强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要工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第三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标志性创新成果,或在所属学科前沿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能够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拔尖人才;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第四层次人才
学术成绩较为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较突出学术成果的骨干人才;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自然科学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五)第五层次人才
国内外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自然科学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六)第六层次人才
国内外公认高水平大学毕业的科研成果突出的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七)青年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根据综合评价分为A、B、C、D类,共4类。
A类: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具有获得国家级项目的能力;或优势特色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
B类: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能力;或重点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
C类:符合学校和合作企业、医院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D类: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临沂大学教师工作部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临沂大学招聘网(***product/recruit/website/***?FM_SYS_ID=lydx),在“招聘岗位”中选择“中高级岗位”查看招聘岗位要求,注册登录后申报相应岗位并根据系统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材料;
(4)有博士后经历者需提供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材料;
(5)近五年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或著作原文和检索证明;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获奖情况证明材料;获得专利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范围人选。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心理健康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
(五)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一)各类引进人才除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基本工资待遇外,学校在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提供以下待遇。(人民币,单位:万元)
注:以上待遇均为税前金额;服务期10年,首聘期5年。以上人才须全职到岗且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具体任务、待遇兑现以人事手续完成后签订合同为准。
(二)第六层次人才享受副教授待遇。第五层次、第六层次人才符合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直通车”晋升条件的,试用期结束后,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时,可直接认定为教授或副教授。
(三)第一至第四层次设立流动岗位并按合同确立工作任务,待遇原则上按照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绩效、科研启动经费50%兑现。
联系人:韩老师 徐老师 各学院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9-7258205 各学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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